朝阳市位于辽宁省的西部,辖境居东经118°50′至121°17′和北纬40°25′至42°22′之间,东西跨度165公里,南北跨度约216公里,边界周长约980公里。北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及哲里木盟接壤;南与辽宁省锦西市及河北省秦皇岛市毗连;东与辽宁省阜新市、锦州市为邻;西与河北省承德市、秦皇岛市交界。朝阳市地理位置十分重要,自古以来为塞外战略要地。地处京、津、唐和东北城市群中间,是东北通往关内的咽喉要道。朝阳面向沿海,背依腹地,地理位置优越。从原始人类生息开发始,历代建置、移民、征战以至帝王东巡,相继开辟的无终、卢龙、平冈、傍海4条中原通往东北的古道,都路经或通达朝阳市境内。因此,朝阳市在古代已经成为中国东北与华北以至中原地区政治、经济、文化交流的纽带地区。如今的朝阳市正处于西部京津城市群与东部辽沈城市群辐射的中间地带,市区东距省会沈阳341公里,西距首都北京518公里,铁路、公路可直达北京、沈阳。朝阳依然是北京、承德通往沈阳、丹东、大连以至东北各地的交通要道。全市总面积2万平方公里,占辽宁省的七分之一,总人口336.5万。市区面积36平方公里,人口42.84万。
朝阳无请求权与有请求权的区别?
无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虽然对原告和被告之间的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的请求权,但因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由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概念可以看出,与有请求权第三人不同,无请求第三人在本诉中通过辅助原告或者被告一方而存在,因此不是完全的诉讼当事人,不具备诉讼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北京要债公司
与有请求权的第三人相比,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无请求权第三人并没有向原告、被告提出诉讼请求的权利,只是以自己的名义辅助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抗另一方当事人参加诉讼;第二,无请求权第三人无权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无权请求和解和申请执行;第三,只有当案件判要求无请求权第三人承担实体义务的,方能享有案件上诉权。
司法实践中,作为无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情况有以下几类:(1)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2)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3)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时,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4)债权人依照合同法有关撤销权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可以追加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5)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后,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6)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后,受让人与债权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受让人就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7)合同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人,对方与受让人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对方就合同权利义务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出让方列为第三人;(8)当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时,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9)当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